为支持我校教育事业发展,激励帮助在校学生成长为创新型领袖人才,上海荣昶公益基金会在我校设立“上海交通大学荣昶奖学金”,以表彰激励在科技创新和领导能力方面表现突出的在校学生。
根据《上海交通大学“荣昶奖学金”捐赠协议书》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现将2023年度荣昶奖学金评审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奖学金介绍
荣昶奖学金由上海荣昶公益基金会于2016年在上海交通大学捐赠设立,旨在奖励和培养品学兼优、勤奋学习、努力进取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在校学生,激励他们成长为创新型领袖人才。
荣昶奖学金重点奖励两类优秀学生,一类是在“科技创新”方面表现优异的学生,另一类是在“领导能力”方面表现优异的学生。
二、奖励对象、名额及金额
“荣昶奖学金”分为“荣昶科技创新奖学金”和“荣昶领导能力奖学金”,具体要求如下:
(一)荣昶科技创新奖学金
1. 奖励对象:上海交通大学全日制在读的本科生(大一新生除外)。
2. 奖励名额:今年拟新评奖学金10名、提名奖20名,续评约25名;
3. 奖励金额:每名奖学金获奖学生每年奖励人民币30000元,对获得该项奖学金资助的学生从获奖之日起,凡经复审合格者可至多连续两年续评;每名提名奖获奖学生奖励人民币10000元,不可续评。
(二)荣昶领导能力奖学金
1. 奖励对象:上海交通大学全日制在读的本科二年级或三年级学生,硕士或博士研究生一年级学生。
2. 奖励名额:今年拟新评奖学金10名、提名奖20名,续评约25名;
3. 奖励金额:每名奖学金获奖学生每年奖励人民币20000元,对获得该项奖学金资助的学生从获奖之日起,凡经复审合格者可至多连续两次续评;每名提名奖获奖学生奖励人民币10000元,不可续评。
三、评审条件
荣昶奖学金分为“荣昶科技创新奖学金”和“荣昶领导能力奖学金”,具体要求如下:
(一)基本条件
1、思想端正,诚实守信,品德优良;
2、学习勤奋,态度端正,成绩优秀;
3、热心公益,积极承担社会责任;
4、身心健康、热心公益、乐于奉献;
(二)“荣昶科技创新奖学金”面向上海交通大学全日制在读的中国籍本科生(大一新生除外),要求学生评奖年度的学习成绩排名应为专业前30%,且无不及格现象。
申请新评的学生另需在评奖年度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:
1、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,论文(第一作者)被SCI、EI、ISTP全文收录或在国际权威学术刊物、国内核心学术刊物上录用;
2、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,在挑战杯或者学校认定的A类竞赛中获得一等奖(或金奖)及以上奖励;
3、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,成果获政府或其他官方组织授予国家、省部级奖励;
4、兴趣广泛,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、创新能力、动手能力或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,在学生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,表现出特别优秀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潜力。
申请续评的学生需在评奖年度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:
1、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,论文(第一、二作者)被SCI、EI、ISTP
全文收录或在国际权威学术刊物、国内核心学术刊物上录用;
2、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,在挑战杯或者学校认定的A类竞赛中获得一、二等奖(或金、银奖)及以上奖励;
3、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突出成绩,成果获政府或其他官方组织授予国家、省部级奖励;
4、参加国际或国内重要学术会议,投稿并收录;
5、有其他突出成绩可以显示学生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、创新能力、动手能力或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。
注:若不符合续评资格或因其他原因不参加本次续评,需提交取消续评说明。
(三)“荣昶领导能力奖学金”新评面向上海交通大学全日制在读本科生二年级、三年级学生,硕士一年级或博士一年级学生。要求参评本科学生评奖年度的学习成绩排名为前30%,且无不及格现象。硕一、博一同学可提供足以证明学业优秀的相关材料。
申请新评的学生另需在评奖年度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:
1、在学校认定的学生组织和社团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一学期及以上,热心为同学服务,能力突出,业绩显著,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,起到了学生骨干和模范带头作用;
2、具有较强社会责任心,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、暑期社会实践活动、支教活动等,成绩显著;
3、在创新创业等其他活动中表现优异,表现出特别出色的领导能力和潜力。
申请续评的学生需在评奖年度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:
1、在学校认定的学生组织和社团中担任学生干部一年及以上,热心为同学服务,能力突出,业绩显著,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,起到了学生骨干和模范带头作用;
2、具有较强社会责任心,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、暑期社会实践活动、支教活动等,成绩显著;
3、在国际、国内重要组织中实习或挂职;
4、其他活动中表现优异,表现出特别出色的领导能力和潜力。
注:若不符合续评资格或因其他原因不参加本次续评,需提交取消续评说明。
(四)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不具备申请资格
1、在校期间受到过违纪处分且尚未解除的;
2、评奖年度内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的;
3、因出国、中止学业或者休学等原因离校的。
四、名额分配
学院拟推荐荣昶科技创新奖学金新评2名,荣昶领导力奖学金新评2名。
五、评选说明
1、荣昶奖学金为差额奖学金项目,学院仅有推荐新评名额,最终获奖名单由学校和设奖方组织评审确定。对于已申请差额奖学金的学生,确定未获评前不得申请其他专项奖学金。
2、根据协议,除校优ABC奖学金之外,荣昶奖学金不可与其他奖学金兼得(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奖学金、上海市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等)。
六、评审程序
1 申请人申请
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,在10月9日24:00前发送至Xinchen16@sjtu.edu.cn,邮件名以“学号-姓名-年级-荣昶科技创新(领导力)奖学金申请”形式命名。
2 学院初评
学院奖学金初评工作小组,负责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和申请资格进行审核。若申请人数多于学院拟推荐人数,对于满足条件的申请人,将组织答辩,综合对申请人各方面表现进行投票,最终确定推荐新评人选。
3 学院终评
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初评小组推荐的推荐新评名单进行复核,最终确定学院推荐新评人选。终评结果确认后将进行公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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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10月7日